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负 责 人:夏锡宝,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康市财政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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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是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内设17个科室,7个局属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42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5人、一至四级调研员8人。
安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对县区的财政分配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全口径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各机关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本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实施方案。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监督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研究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组织向本级政府捐赠款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资产产权集中管理;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政府生产资金、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工作。
(八)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并执行企业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研究拟订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政府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管理全市会计人员;配合指导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审计及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政府集中采购。
(十四)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参与拟订财政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政策;负责管理农村改革发展奖补资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协调管理等方面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