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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1日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夏锡宝

发布时间:2024-09-05 10:27 作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2亿元,增长12.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46亿元(较年初报告增加0.04亿元),增长5.13%。

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8.1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7.2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0.7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3.5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4.9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4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调出资金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8.2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36.68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中省项目资金和2023年度增发国债资金结转14.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亿元,增长27.9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5亿元,增长6.05%。(市本级不含高新区,下同)

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5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7.29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转贷收入20.75亿元、转贷县区26.5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5.08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0.3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3.9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82亿元、调出资金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6.5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5.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8.35亿元(为当年未执行完毕需要在下年继续安排的中省项目资金和2023年度增发国债资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三)全市及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4.32亿元,下降20.94%。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5.06亿元、补助收入4.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4.17亿元、调入资金11.87亿元,收入总计109.6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5.38亿元,下降2.07%。加上上解支出0.03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39亿元,支出总计99.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9.81亿元。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7亿元,下降46.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6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0.25亿元、补助收入4.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4.17亿元(其中:市本级债务转贷收入4.78亿元、转贷县区39.39亿元 )、上解收入0.02亿元、调入资金1.23亿元,收入总计63.0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99亿元,增长58.19%。加上上解支出0.0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4.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1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9.39亿元,支出总计57.9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5.12亿元。

(四)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3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0.88亿元,收入总计18.2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48亿元,支出总计15.6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2.5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12万元、上年结转4301万元,收入总计5005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万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437万元,支出总计45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4553万元。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资金51.3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支出75.82亿元(不含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年末滚存结余55.6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0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1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4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75亿元,失业保险0.3亿元)。

(六)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48.17亿元,较上年增加35.6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 299.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26亿元。

2023年,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319.59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9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5.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1.54亿元。

(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3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4.4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9.59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9.1亿元,转贷县(市、区)10.49亿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34.83亿元,其中分配市本级1.63亿元,转贷县(市、区)33.2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中符合要求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市发行再融资债券34.8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按级次分:市本级13.98亿元、县(市、区)20.9亿元,极大缓解了我市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2023年,全市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2.17亿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地区社区发展支出。

全市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2.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06亿元,专项债务13.39亿元。

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30.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2.65亿元,专项债务197.47亿元),控制在省级下达限额内(全市限额549.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45.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4.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18.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7.36亿元,专项债务21.02亿元),也控制在市本级限额内(市本级限额177.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3.99亿元)。

(八)2023年重大政策实施及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承压奋进、负重前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立足开源节流,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房地产市场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强资金争取,盘活存量资金,深挖增收潜能。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2亿元,增长12.27%。争取中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48.17亿元,较上年增长11.4%;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46亿元,较上年增长19%;市本级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1.27亿元。

二是聚焦加力提效,提升统筹保障能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在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好功夫,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23年累计收到财政直达资金109.47亿元,支出104.44亿元,支出进度95.41%。民生支出完成318.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拨付资金6.53亿元,保障航空、高铁,以及两桥一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安排中小学建设资金10.68亿元,支持《安康市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顺利推进。合作成立首支子基金“安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高质量项目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预算级次的通知》《关于实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管理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救助基金市级统筹。

三是围绕“四个环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紧盯事前评估,对申请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累计开展5次评审,涉及资金62.13亿元;加强事中监控,预算资金实现了绩效监控全覆盖;突出事后评价,对涉及资金18.79亿元的16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探索性选取两个乡镇进行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建立起了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进一步做实绩效评价结果同资金安排挂钩。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运行风险。全面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减税降费、基层“三保”等8个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防控,全面偿还到期债务,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良好,但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源结构单一,收入增长乏力;财政保障压力较大,收支处于“紧平衡”态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仍很艰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锚定高质量发展“五个坚持”思路目标,砥砺奋进、追赶超越,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均实现既定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5亿元,增长12.01%,完成年初预算的62.05%,超序时进度12.05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97亿元,增长7.62%,完成年初预算的78.4%,超序时进度28.4个百分点。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4亿元,增长44.01%,完成年初预算的71.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县体制调整市级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6亿元,增长71.29%,完成年初预算的66.73%,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以及提前拨付加快了市本级支出进度。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4亿元,增长6.58%,完成年初预算的39.7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79亿元,下降41.51%,完成年初预算的5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专项债券政策调整,国家两部委“双返”项目时间较晚,债券整体发行进度较慢。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亿元,增长15.44%,完成年初预算的31.07%,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亿元,下降57.69%,完成年初预算的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相关支出减少。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7亿元,主要是汉滨区上年科目使用有误,今年调库处理,导致收入减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4亿元。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及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经济稳中向好,财政收支顺利完成“双过半”。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收支管理、加强争引实效。上半年,财政收支均完成“双过半”目标,实现正增长。累计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261.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亿元,增长4.76%,有力保障了“三保”和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强化资金统筹,助力高质量发展新蓝图。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助力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一是以“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为牵引,筑牢发展基础。坚持用项目吸引投资、带动增长、推动发展。2024年上半年,中、省、市投入全市经济建设专项资金共46.89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6.8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以“营商环境最安康”为目标,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专项资金争取和保障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指导撬动市财信担保为411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6.85亿元,为137个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贷款1.19亿元;为196户企业争取省级短期流动性资金10.77亿元;兑现落实绿色工业倍增和稳增长奖补资金6060万元;成功申报岚皋县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三是以推动科技创新为动力,点燃发展引擎。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科技投入。1-6月,全市科学技术支出5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25%。安排1000万元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储备资金;拨付2023年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2704万元,助力科技型企业提振信心、创新发展;安排市县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和科技馆免费开放资金755万元,用于多形式开展科技文化活动。

(三)聚焦民生福祉,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聚焦群众关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1-6月,全市民生支出完成200.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44%,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一是聚焦“民生之本”,用心做优就业服务。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就业资金筹措力度,切实做好各项稳企、稳岗、稳就业工作。2024年上半年,下达中省就业补助资金2.18亿元;财政贴息撬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9亿元,直接扶持创业人员568人,带动就业3017人;按照政策要求兑付市级毛绒玩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311万元。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下达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83亿元、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资金17.39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5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18亿元、残疾人两补及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209万元。三是聚焦“百年大计”,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支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1-6月,全市教育支出35.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落实学校生均经费4.43亿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9亿元。安排教育建设项目资金4.65亿元,支持安康中学迁建和改善全市学校办学条件。

(四)夯实“三农”保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优化城乡区域资源配置,增强发展协调性平衡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把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储备粮食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政策,做好粮食专项整治和粮食安全费用储备,支持产粮(油)大县生产,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拨付1.71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争取资金3162万元,有效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二是把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作为应尽之责。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2024年上半年共争取中省财政支农资金38.59亿元。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政策,确保2024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35%。指导县(市、区)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安排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三是把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作为当务之急。持续强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顺利完成了我市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编制和6个非整合县的衔接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全年计划整合资金12.1亿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7500万元,确保石泉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平稳推进。

(五)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把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预算管理不断强化。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指导方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起草了《安康市落实过紧日子节约开支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执行监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制定出台《安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统筹整合,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26个,送审金额6.77亿元,审减0.57亿元,审减率8.4%。健全政府采购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现代化会计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三是监管工作规范有力。加强财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实施财政资金常态化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一是“三保”底线兜实兜牢。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明确“三保”保障范围及标准,严格“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制定印发了《安康市2024年县区“三保”保障清单》。截至6月底,全市“三保”预算执行115.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7.05%。二是政府债务管控不断加强。把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债务管理,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上半年按期偿还法定债务本息24.34亿元。

(七)推动生态文明,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安康样板。一是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一体推进。2024年上半年,投入环境保护类资金3.53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以来,共争取2.48亿元用于白石河硫铁矿及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二是文化事业和生态旅游协调发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2.29亿元,增长2.3%。拨付生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落实到位省级旅游专项资金189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资金5138万元,安排7180万元支持市档案馆迁建、市藏一角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以及全市博物馆等管理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修订印发了《安康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定信心、踔厉奋发,为加快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设幸福安康的美好明天贡献坚实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一方面,加强财政收入预期分析、动态监控和协调调度,聚焦重点税源、重点项目、重点税种和重点征收环节,深挖收入增长潜力。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调度和统筹安排,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紧跟政策导向,全力支持经济稳增长。一是加强财税协作,严格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系列助企纾困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抓好债券资金争取,做好专项债券评审及债券资金管理工作,高质量推送专项债券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同时,加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切实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作用。三是紧盯中省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围绕八大重点产业链建设,持续加大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切实提高争引实效,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关键环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坚持集中财力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财力保障。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在80% 以上。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秦创原建设,做好就业、医疗、养老等工作,持续加大支持汉江、秦岭等生态环保投入,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三农”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三农”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结果运用。

(四)筑牢底线思维,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范。一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做好“三保”预算执行、库款保障、暂付款项监测预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稳妥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实现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五)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改革,确保市与县(市、区)财政支出责任更加明确清晰、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二是持续深化公共资产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资产预算一体化运用。探索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创新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运营新方式,实现公共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安康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附表.pdf

附件: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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