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21/2024-0317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财社〔2024〕2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5-24 11:21 |
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市、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社〔2023〕225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80070001),指标金额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及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本级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县区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及县级盲人阅览室等方面支出。
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你单位、县(市、区)在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时,要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你县(市、区)要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2.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绩效目标表.doc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安财社(2024)21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