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1年至2025年是谱写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为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制定了《安康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这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需要。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上,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广泛性。
工作原则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财政工作大局,坚持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坚持将财政普法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主要目标上,到2025年,全市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增强。财政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内容
受众对象方面,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做好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二是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会计代理、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主要内容方面,提出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普法宣传。
四、特色亮点
一是在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上提出要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如重点加强《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二是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上结合当地特色,提出利用牛蹄岭战役遗址、廖乾五故居等各级各类法治基地和红色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不断弘扬财政法治文化。
原文地址: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