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以实际行动履行财政职能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了财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三项落实,稳步推进,准确把握财政领域职责定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中省市县的各项要求,以全面履行党委责任为行动纲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着力不断加强财政系统扫黑除恶队伍建设。主动对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准确把握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落实。针对我局存在的具体问题,按照“六个再来一遍”要求,突出财政领域特征,严把财政资金管控,提出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先后制定了整改方案、多项财政检查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细化了任务清单,确保了各项问题具体到人、到事、到时。目前对我县各镇财政审计所已实现全面覆盖,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延伸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线索摸排渠道、宣传动员范围。三是提升政治学习,强化思想落实。我局按照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准确把握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学习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大力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会、动员会,并通过签订承诺书、知识问答等方式,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了岚皋财政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斗争合力。
二、多措并举,提高实效,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全面落实职责。按照“每月一检查”的工作要求,通过实行“财政资金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步推进,深入全县各镇财政审计所、各村、各户,通过资金检查、入户走访、宣讲座谈等方式,强化了财政检查工作职能,提高了工作落实的有效性,确保了财政本职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融合、无缝对接,进一步增强了“打财断血”的针对性。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宣传我局日常工作进展、介绍各相关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开展信息撰写工作。通过宣传手册、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三是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公安、司法等相关工作经费,其中2018年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万元,安排办案费经费和技术装备经费641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5万元,拨付扫黑除恶斗争专项资金18万元。同时按照人均35000元足额安排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下达政法机关办案专项经费617万元,保障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工作经费,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