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与财政的关系”相关问题 | ||||
建议人 | 姚 | 发布时间 | 2024-11-19 | ||
留言内容 |
关于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由安康市审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核。请问:1、第三方审计单位是由哪个部门进行采购?2、在哪个网站进行招采及公示?3、在确定第三方审计单位过程中审计局与财政局是什么样的工作关系?麻烦您给予解答,谢谢!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4-11-22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 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98号】),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涉及政府采购事项可电话咨询,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915-3214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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