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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4-09-27 11:01 作者:储小兵

9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成带队前往岚皋县和中心城区,开展《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题调研。

执法检查和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岚皋县龙城御景开发项目、县委党校等地,详细了解国有企业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在中心城区育才社区、景泰新居公租房小区等地实地了解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调配、管理情况,以及在改善基层社区办公条件、服务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行补充汇报,执法检查和调研组成员对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孝成强调,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能,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证国有资产有效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国资国企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任务和国资国企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要对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初步审查的专业性,不断增强政府报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摸清“家底”,强化管理措施,不断规范和提升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代表建议办理,进一步强化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政府运转、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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