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我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认真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市电子政务办反馈我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更新。
整改完成情况: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清理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安财法【2024】4号)文件规定,我局现行有效文件中,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仅有《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1个,该文件于2022年10月发布,将于今年10月到期。“规范性文件”专栏更新时限为1年,建议将此专栏更新时限变更为“长期”,添加为“容错栏目”。
2、随机抽查,部分信息页面分享功能不可用。
整改完成情况:经与网站运维技术人员联系,该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毕。
3、网站部分页面未在头部区域展示网站名称、未在底部功能区列明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编号、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未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标识。
整改完成情况:经与网站运维技术人员联系,这种错误提示页面是整个集约化统一的页面,技术人员目前没办法加头部和底部标识。
4、首页—网上办事,链接至“陕西政务服务网”本单位页面,随机抽查,部分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
整改完成情况:经与市政府网站运维技术人员联系,陕西省办事服务网没有提供正确的分类地址,目前无法链接。
本年度截至2024年8月5日网站互动交流—留言列表,共收到26条留言,均已在时限范围内按照要求答复。本年度截至2024年8月5日收到“依申请公开”8条留言,均已在时限范围内按照要求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