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将安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31 10:34 作者:

编号 132 办理部门 行政政法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将安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正文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安康市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14.7 万人。安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自2019 年成立以来,在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共创建了县级实践创新基地65 个,市级21个,省级 6 个,开展各类活动600 余场,服务新阶层人士4万余人次,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多、流动性大、工作面广,组织难、团结难、引领难、缺经费,给新阶层统战工作造成很多不确定性,让人时时放心不下。由于新的社会阶层无经费保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建议:1、市财政局将安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每年按 30 万元进行单列预算,保障工作正常顺利开展。2、市、县(区、市)财政局对每个省级、市级、县(区、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分别按照2 万、1万、0.5 万给予经费补助。



   


      

回复



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安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3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市财政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 20字工作方针,大力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初预算对统战部门均安排有专项经费,由统战部统筹使用,专项用于统战工作等各项工作经费支出。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给市委统战部专项经费133万元,其中用于“统战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给市委统战部专项经费157万元,其中用于“统战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为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经费由市委统战部统筹使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也包含在此项经费预算中。

您提出的建议是为了助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更好的发展。但目前市财政暂无法满足。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新的社会阶层组织联谊会是在党委统战部门领导下具有统战性、联谊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新联会不是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不能直接予以编制预算,故您的建议“市财政局将安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每年按30万元进行单列预算。”的建议暂时无法执行。

     二是根据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印发的《安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安统发〔2023〕24号)第三章第八条第五款“积极争取协调,通过党政部门支持、代表人士捐助、政府购买服务和与其他部门、群团组织共享资源等方式,为实践创新基地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已安排“统战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由市委统战部统筹使用。您提出的“市、县(区、市)财政局对每个省级、市级、县(区、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分别按照2万、1万、0.5万给予经费补助”,市级财政暂时无法支持。原因为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8.42亿元,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2024年,房地产及土地市场预期尚未稳定,传统产业对税收的影响仍然较大,毛绒玩具、生态旅游等产业虽高速增长但体量较小,对税收贡献十分有限,但保障“三保”、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经济增长等任务依然很重,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保障仍需加强,债券资金还本付息、棚户区改造贷款及PPP项目付费支出居高不下。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运行压力较大。

       下一步,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力予以保障,不断激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活力,助力安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