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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闲置公共资产支持重度残疾人托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8 16:12 作者:
编号 378 办理部门 公产处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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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闲置公共资产支持重度残疾人托养的建议

正文


      当前,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持续加快,残疾家庭返贫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在政府实施相同的帮扶政策前提下这一群体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重度残疾人是防返贫动态监测时间最长、政策帮扶难度最大、返贫率风险点最高的特殊群体,直接影响着了乡村振兴效果和步伐。

      重度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需要政府部门更多的特殊性照顾和支持,极大限度的解决好当前社会中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重度残疾人的托养需求,特建议盘活闲置公共资产来支持重度残疾人托养,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幸福一家人”的目的

       建议:

       1.有效利用闲置公共资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对闲置公共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确定哪些资产可以用于支持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2.增加残疾托养服务的供给,满足社会多元需求。不断提高社会对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认识和支,制定相关政策和

措施,支持将闲置公共资产转化为重度残疾人托养设施,满足残疾群体生活需求。

       3.汇聚社会公益团体力量,激发社会服务合力。明确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确保托养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推动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发展。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共资产发挥作用。定期对托养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王远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闲置公共资产支持重度残疾人托养的建议》(第37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公产处采取处置、划转、拆除、调剂等方式,多轮次地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整合盘活利用工作。一是持续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注入国有企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努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0年以来,先后将2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151192.62平方米国有土地、72756.07平方米房产以及993,036.07平方米农业用地陆续注入市属国有企业。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拆公还公、退公还公”原则,将大量资产或拆除用于中心城市道路扩宽、绿地、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或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益性事业发展,市本级可用于调剂使用的房产已严重不足。截至目前,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房地产中除办公、事业用房外,具备资产盘活条件只有市保障性住房中心管理的公租房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三是按照全市本次机构改革方案,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和调剂使用等工作职能职责由市财政局(市公产处)移交给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关注重度残疾人托养有关问题,大力支持将闲置公共资产转化为重度残疾人托养设施,满足残疾人群体生活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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