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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7-18 11:15 作者:
编号 290 办理部门 经济建设科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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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

正文

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村庄规划建设,并将乡村规划建设提升纳入“七个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目前,安康市委市政府按照“随形就势、就地取材、彰显文化、回归自然”的理念,正在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从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村庄规划工作还存在规划目标单一、村民参与度不高、实用性不强、编制经费有限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外出考察学习和日常调查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

一、通盘考虑,全域全要素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环境下,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全部国土空间为编制单元,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和基层治理等,在新时代国土空间全要素管控的背景下,应加强对非建设空间的有效管控,而不再局限于农房建设、风貌整治等建设用地空间的规划,改变过去采取的“消极”规划保护的模式,从消极保护变为积极治理,最终实现从乡村建设空间管控向统筹全域空间管控的转变。

二、分区引导,整体推进规划编制。客观而言,单独的编制村庄规划是不划算的,政府没那么多资金,也没有必要花那么多钱编制规划。同时,一个县有很多地方自然地理环境一样,社会发展水平一致,经济文化特征相同,村庄的区别并不大,70%左右的内容是一样的,个性部分只有30%。因此建议,相同区域的村庄一起来编制规划,反倒更经济,针对性也更强。建议探索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因为乡镇地理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水平多具有一致性,以乡镇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也比较经济划算的,也符合村庄人口日益减少的趋势。

三、村民主体,扩大公众参与度。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强化村支两委主导,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开门编制规划,建立村庄规划互动机制,多途径多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建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树立服务村庄建设发展、村民是村庄规划主体的意识,让规划实施单位和民众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在规划编制环节,激励引导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采取召集村民代表现场座谈会、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让村民更多的参与其中,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实现互动。在规划成稿环节,乡镇政府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协商确定规划内容,真正让村庄规划成为体现村民生产、生活意愿的规划。

四、创新思维,增强规划实用性。新时代的村庄规划应树立“是推进乡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应落实“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的新定位,转变发展理念,更加重视“生态的承载力”,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统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解读历史文化,体验人文风情,分析产业功能,梳理村庄布局肌理,同时深入挖掘乡村文化价值、把握村庄特色、挖掘村庄潜力,建立与乡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精品空间,引导乡村地区将生态、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强化村庄的品牌性、认同性和归属感。简化表达方式,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的可读性,可采取图表结合、图文结合的形式,以可视化的表现方式,做到空间布局清晰、操作要求明确、成果表达形象。

五、保障经费,提升规划成果质量。城乡规划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议市政府增加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县级政府加大村庄规划经费投入,以充足的资金要素保障,确保规划成果的质量水平。

六、依法行政,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按规划实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严格按有关法定程序报批。同时要加强执法工作,建议建立城乡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何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9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2月,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规划指导。《通知》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分类推进规划编制、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健全实施与保障机制3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对村庄规划的指导。通过科学引导和配置空间资源,带动人口、资源、产业向优势地区集聚,优化乡村地区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格局,以更高效率配置空间资源,才能更好满足农民就地过上现代生活。

       近年来,安康市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印发《安康市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完成1860个村(社区)村庄规划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关于您提出“保障经费,增加村庄规划编制补助经费”的建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属于地方事权,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承担支出。安康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力极为有限,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条件下,市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支持自然资源局600万元统筹用于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衔接资金也可用于乡村规划编制。2023年全市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别是14.62亿元,5.58亿元,市本级每年筹措财政衔接资金1.12亿元,各县(市、区)可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行政村编制规划。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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