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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相关政策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7-17 15:56 作者:
编号 153 办理部门 农业农村科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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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相关政策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

正文

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物质。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后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粮食安全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成为中央亟待解决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疫情期间,一些国家禁止粮食出口给了我们很大警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级必须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近年来,虽然粮食产量实现连年丰,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供求基本平衡,储备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但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加大,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目前,影响粮食安全的问题除自然因素外,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低。近年来,尽管中、省对粮食生产投入持续加大,对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但受国际粮价和国内相关政策的影响,粮价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加之,近几年,人工劳务费持续走高,农业生产投入品价格不断上涨,相对经济作物种粮效益低,农民普遍认为种粮不划算。

       二是耕地资源制约生产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移民搬迁持续推进,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平坝川道良田被征用,导致基本农田、耕地向山地、荒地转移;耕地征用后难以补充同等质量耕地,占优补优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明显下降,严重威胁粮食生产安全。

       三是野猪危害比较严重。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猪种群日渐扩大对农民生活也带来了威胁,很多地方粮食生产遭受野猪危害严重,极大影响了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四是粮油收储体系不健全。按照国家“稳粮增油扩豆”结构调整的要求,各地增加了油料和大豆的种植面积,但大豆没有纳入粮食收购范围,存在卖不出去的现象。

       建议:

       1、通过政策引导尤其是市场调节手段,适当、逐步提高粮食价格。

       2、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核把关,防止出现各类侵占耕地行为。

       3、加强农业政策保险体系建设,积极试点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把野猪危害和重大病虫害纳入农业保险范围。

       4、建立健全粮油收储体系,按照国家种植结构调整增加收储品种,把大豆纳入粮食收购范围。

       5、组织相关人员到粮食安全保障先进地区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李登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相关政策 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第15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物质。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近年来,中省市财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粮食安全资金保障工作,真正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计,藏粮于民”。一是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相关补贴,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农民收入。2023年安排各县(市、区)粮食相关补贴共18739万元。其中: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14.07万元,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34.45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023.08万元。二是做好高标准农田资金保障工作,及时下达中省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市县配套。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落实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投入的通知》(安财农2023〕61号),督促县(市、区)切实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投入责任。2023年中省市县各级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108万其中:中省投入19418万元,市级财政投入400万,县(市、区)级投入共2290万,全市亩均投入达到1700.61元。三是充分调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积极性,遏制耕地撂荒,实现撂荒地清零,在全社会营造重农抓粮的浓厚氛围,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其中:安排粮食生产奖励资金200万元,由市委市政府对抓粮食生产突出的镇、村和农户(主体)给予保障奖励;安排撂荒地治理奖补资金100万元,对全市评选的20个先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各奖补5万元的耕种机械或粮食烘干设备。四是不断加强农业政策保险体系建设,为推动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4年5月21日《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通知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疫、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五是开展政策性粮食和地方储备粮监管,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确保全市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和增产增收。市财政局对农业补贴领域三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业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富硒产业发展、粮油作物增产增收、农业园区建设等方面专项督导调研;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玉米“增密度”提单产,大豆玉米“一喷多促”农业示范点建设等技术指导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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