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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产业奖补,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7 15:40 作者:
编号 93 办理部门 农业农村科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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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产业奖补,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

正文


      近年来,我市为加快富硒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市场效益,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和助推产业振兴,自2020年起每年各县区都制定出台了富硒特色产业奖补政策,较好地巩固了产业脱贫成果,推进汉滨5+X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实现了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在制定和推进富硒特色产业奖扶政策落地落实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产业主体及农户意见较大,一定程度影响着农村产业发展。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政府诚信。以汉滨区为例(其他县区都出台有相关文件):2022年3月14日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汉政办发〔2022〕15号《关于印发汉滨区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得通知》”、2023年5月17日汉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汉办发〔2023〕6号文件《关于印发汉滨区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得通知》明确提出了对10个方面的产业奖补办法及标准,文件明确规定了对我区产业发展10个内容进行奖补,政府管理职能部门也配套出台了奖补实施方案,各农业园区业主及农户信心倍增,很大程度推进了我区产业量及质的增长,各业主也按主管部门实施方案要求按期提交了申报资料,满心期待政府奖补资金拨付下来弥补产业投资资金紧缺得困境,然而由于财政资金筹措不到位(例如汉滨区2022年计划产业奖扶资金833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00万元,缺口2037万元,2023计划产业奖扶资金9429万元,目前到位资金4587万元,缺口4842万元),部分奖补资金迟迟不能按时兑付或者是主管部门口头通知说由于财政资金无法落实奖补取消,很大程度影响了业主产业发展得积极性,对政府诚信造成了很大得影响。  

     (二)申报资料繁琐、审核不规范。一是由于奖补政策实施分散在各个不同主管部门,各部门实施方案各自为阵,要求的申报资料不统一,同样得资料要给不同部门多次重复提交,资料不能共享,给企业造成了很大得压力,例如联农带农凭证要多次重复提交,加之主管部门审核不规范,不严格按文件要求得目录审核、不一次告知,造成经营业主为了申报一项几千元的奖补多次修改、装订资料,有的甚至要修改、装订八、九次,资料复印、装订费用多达四、五千元,造成业主很大压力,有的业主甚至放弃奖补;二是有的部门在园区业主按文件要求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后利用手中权力额外要求企业其他资料,设置门槛,以是否给予兑付资金为要挟,有的企业被迫放弃奖补资金,部分企业为了取得奖补资金,被迫违法、违规与奖补资料审核人员寻求权利利益交换取得奖补资格,业主怨声载道。三是面积核实方式不规范,核实种植业奖补面积时由于核实人员仅靠在电脑平面图上构图确定面积,没有充分考虑我区山坡地形与平面图之间得误差,坡度越大误差越大,导致构图面积严重小于业主实际面积,影响业主产业发展得积极性。

     (三)部分政策门槛高、不合理,政策有待完善。一是部分部门对奖补政策实施方案门槛设置过高,撬动业主投资作用不明显,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不强,无法达到预期愿望;二是申报、验收资料不切合农村实际,看资料不看事实,部分业主无法满足所需资料无法取得奖补。三是部分产业只补增量不补存量,产业规模不能持续,影响业主信心,导致产业规模不能持续巩固、增长。

     (四)申报时间不规范、有时间空缺断档。按两办文件及各部门的实施方案奖补的认定时效为上年10月1日至本年度得9月30日之间发生、建设的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各实施主管部门在5、6月份就开始收集、审核申报资料,导致各业主只能提供前边已有的凭证,资料申报后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建设的项目无法二次申报,第二年又不符合申报时间段,有时间断档;但资金截止10月中旬尚未兑付,审核、兑付期限长,不能有效弥补业主产业时令性投入资金不足困难。  

     (五)产业集群成效不突出。目前产业奖扶以到户类、普惠性政策为主,未突显镇域特色,产业集群效益不够突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产业融合层次低。

       建议:

     (一)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奖补政策,维护政府诚信。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产业奖补是发展特色产业的有力保

障,加之农业是投入大、见效慢、产出少的弱势产业,农业经营主体多为农户,资金筹集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农户、业主对获得政府的产业奖补资金弥补产业投入资金不足期望非常高,政府要积极筹措、调度资金,落实已出台的产业奖补政策,维护政府诚信:一是要严格按照文件确定的数量、标准严格执行实施,各主管部门不的随意调整实施数量及奖补标准,避免造成资金短缺;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申报、验收时限,及时审核、拨付资金,按资金用途及时调整、突破巩固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拨付节点限制,确保资金及时兑付,避免出现提前申报、验收或后续无资金兑付得尴尬局面;三是严格按照年初既定资金用途、额度,不随意调整资金用途,确保既定政策能顺利按时兑付,维护政府诚信。

     (二)加强部门协调、规范申报资料,营造高效政府。产业奖补申报资料为实施产业奖补政策兑付的有力保证,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规范申报资料,营造高效政府:一是各部门在制定产业奖补政策实施方案时要严格依据政府文件规定的要求,加强沟通,充分征求乡镇、业主意见,达到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力争做到申报、验收资料统一模板并报政府审核;二是共性资料实行资源共享机制,同一经营主体申报多种奖扶时共性资料提供壹份纸质资料即可,例如联农带农凭证及申报主体资质等;三是资料审核实行纸质版一次告知机制或实行电子版预审核机制,主体提交申报资料后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既定资料目录审核,对短缺资料实行一次告知或电子版审核,不得超越既定资料目录额外要求主体提供其他资料,避免

业主多次修订纸质资料,增加申报主体人力、物力成本;四是合理调整产业奖扶标准及奖扶环节,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稳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完善奖补政策、合理确定规模,聚焦产业集群。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揽,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路径,强化全产业链建设,突出产业集群发展,深入调研后根据全年资金计划盘子合理确定当年重点扶持方向,逐步推进,精准扶持打造产业集群:一是聚焦产业提质。坚持“建基地、育主体、强龙头、塑品牌”为导向,做优做特“富硒食品+”产业链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延伸(农产品加工)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提高产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真正把土特产变为“大产业”。二是聚焦产品增效。围绕5+X主导特色产业,在稳定生产端普惠奖扶的基础上,突出特色产业集群导向,打造更多的“农文旅小镇、粮油大镇、畜牧强镇、蔬菜强镇、加工强镇、休闲田园小镇、民宿村”等,提升产业聚集度和核心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增值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开发特色化、多样化、高附加值终端产品,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三是聚焦产业融合。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结合瀛湖周边镇办山水、鲜果农业优势,营造精品民宿集群;结合县河辣子鸡、茨沟豆腐宴打造农家乐庭院经济,配套建设农旅融合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推进全区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和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统筹推进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从“卖产品”向“卖风景、卖健康、卖体验”转变,助推农民和企业共建共赢共富。




潘建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产业奖补,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第9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财政始终将落实产业奖补作为激发农村地区内生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产业奖补。近年来,市级财政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投入重心,兼顾脱贫人口的持续增收致富和对农业农村农民的优先投入,把乡村振兴和农村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分配、调节、杠杆职能,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一方面通过增收节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新增财力倾斜用于农村各项民生事业,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2023年,共投入各类乡村振兴资金40.75亿元,其中:按投向分,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3.72亿元;按来源分,投入中省市县巩固衔接资金24.85亿元,市县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4.56亿元预算。2024年,截至目前已下达农林水及巩固衔接资金32.45亿元,其中中省市巩固衔接资金25.04亿元,将安排不少于65%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二是完善奖补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安财农〔2021〕38号)相关要求,衔接资金首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按照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4〕10号),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产业项目(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整合实施方案年初进行省级审核备案,年度实施过程中可进行一次中期调整,调整备案后的整合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市级财政联合相关部门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及整合资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外,市级财政部门切实指导县区按照中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上级转移支付力度和本级财力情况,合理确定规模,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项目奖补管理办法,推进奖补项目实施,加强和规范奖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聚焦重点产业,加大扶持力度。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引领,着力抓好安康富硒茶、秦巴生态肉业、安康魔芋3大农业(富硒)重点产业,支持发展蚕桑、蔬菜、粮油、拐枣、木瓜、猕猴桃、核桃等特色产业,支持一批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化营销、绿色循环和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2023年,共投入市级专项资金1993万元分别用于茶叶产业发展、秦巴生态肉产业链发展、魔芋种芋示范园建设、富硒产品研发和中原实验基地建设等项目。根据《安康市富硒食品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富硒食品产业链建设项目纳入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项目,支持富硒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等产业发展项目,全力支持我市富硒食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您提出的落实产业奖补,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是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向上级的衔接汇报力度,争取中省给予安康更多的“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并在用好用足中省投入基础上,根据我市财力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时采取措施,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出台更有力的支持政策,对农业(富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给予财政保障,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激发市场主体从事农业(富硒)重点产业的新动能。加强市级部门间的横向联动和县区间的纵向协调,进一步凝聚推动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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