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4 | 办理部门 | 行政政法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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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基础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政策上重点倾斜,措施上强力推进。先后出台了《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建设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优秀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等人才工作纲领性文件,以及高层次紧缺特殊人才引进、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认定、专技人才创新创业、优秀企业管理人才遴选、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广聚贤才提供了政策支撑。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人才政策滞后,与人才形势不相适应、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等问题,为健全完善我市人才政策体系。 建议: 一是系统梳理全市已出台的人才引进利用方面的政策,对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并修订完善,对无法落实的政策予以清理,构建有效、可信的人才政策体系。破除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育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优先安排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确保目前出台的各类人才激励政策能够兑现。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发挥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能,建立人才驿站,开设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创新、专利申请、项目申报、落户安居、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用好事业单位人才“周转池”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解决用人单位因没有编制“引不进”“留不住”人才的问题。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挂职兼职、讲学、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指导服务等柔性方式引进人才。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统筹推动各类人才向产业链及产业链专家工作站集结,以“项目+人才”“平台+人才”方式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出台人才举荐引荐指导性政策,为举荐引荐的人才开通绿色通道,并对举荐人、引荐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是加快建设人才发展平台。围绕全市三个千亿产业集群和五大重点产业链,着眼产业链与创新链构建人才链,建立产业人才需求清单,推动聚才引智措施落地落实,推动人才向产业集聚。大力实施“一业一站”计划,支持秦创原安康创新飞地孵化园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重点园区,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联建研发平台、产业转化研究院、创业园等,提高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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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贵办提出的《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的建议》(第3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奖补、保障和项目资助等工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人才载体建设,解决人才工作所需经费,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安康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财行〔2018〕79号)。设立了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人才发展工作。 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点人才引进工程;二是各类人才培养培训;三是配套上级人才项目;四是补助人才载体建设;五是人才发展表彰奖励;六是人才管理服务支出。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将专项资金下达至主管部门、县(市)区财政局,由主管部门、县(市)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落实、受补助人员执行合同情况和检查考核情况,分期分批将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 下一步,市财政局根据以后年度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督促县(市、区)进一步做好和加大人才经费投入,并持续坚持“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注重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监督和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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