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29 | 办理部门 | 社会保障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加强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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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妇幼健康作为全民健康的基石,生命全周期的关键阶段,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从国家层面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病检测”(梅毒、乙肝、艾滋病阻断传播项目)、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等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并在陕西率先开展了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西部儿童营养改善等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一、我省部分妇幼公卫项目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妇幼公卫项目管理扎实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具体问题:部分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主要涉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检查费用为260元/对,按1:9比例由市、县(区)级财政分担;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标准合计为493元,除省级财政拨付的226元/例外,下余267元/例由市、区财政按1:9比例分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财政资金紧张的县(区)要优先保基本运转、保人员工资、保重点项目建设,往往无法使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得不到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妇幼公卫项目服务质量。
建议:
(一)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强化妇幼公卫项目考核,将项目经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督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把各县(区)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列为省、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考核重点,确保各地妇幼公卫项目高效落实。
(二)加强倾斜支持。针对一些财政资金困难、的确无法保障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的县(区),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实际困难,分别省、市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予以适当统筹调配、倾斜支持,额外调配资金作为专项补助经费直接拨付到县(区)级项目管理单位,保证妇幼公卫项目正常开展。 (三)强化组织保障。将妇幼公卫项目列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重点,强调把妇幼健康作为全民健康之源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从管理层面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部门抓具体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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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赵明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和财政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指出的部分妇幼公卫项目经费保障存的问题是客观实际的,提出的意见建议也是非常中肯和有建设性的,现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财政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市妇幼健康工作,近年来,市财政紧紧围绕健康安康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任务中有关妇幼健康类项目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与卫健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确保妇幼健康类项目经费保障到位、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及时下达中省专项资金。2023年市财政共拨付妇幼健康类项目中省专项资金1441.31万元,包含叶酸补助41.89万元、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349.61万元、孕前优生检查112.51万元、两癌筛查440.76万元、儿童营养改善492.84万元等。二是足额落实市级补助资金。 按照市卫健委测算申报的用款需求,足额落实2023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市级补助资金34.09万元(含结算往年资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市级补助资金38.26万元。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紧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布置开展部门自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多重评价。2023年配合省预算评审中心重点对我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补助资金开展了专项绩效评价,对全市12个县(市、区)“两癌”筛查补助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报告。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有力保障了我市妇幼健康类公共卫生发展项目的正常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对于您提出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两个项目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梳理 核查。市级财政已将该项目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根据市卫健委当年申报的用款需求和按分担比例测算的应补助金额足额落实到位,并及时将相关资金下达各县(市、区)。至于县区级财政应负担部分,我们对各县(市、区)补助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2023年各县(市、区)实际到位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资金共207.8275万元,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资金440.6529万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汉滨区落实两项资金时间相对滞后,一般是第二年底落实上一年补助资金;旬阳市2023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未到位;高新区因无可开展该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故委托汉滨区进行检查,由于汉滨区妇计中心暂未提供项目检查数据,高新区财政局尚未支付两个项目的补助资金。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县(市、区)财政局按要求及时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两个项目所需资金量不大,且各级财政需承担的比例和标准都非常明晰,落实好财政保障责任难度不大。对于部分县区补助资金落实滞后或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督催力度,及时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财政职能,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持续支持我市妇幼健康项目更好发展。一是做好资金保障。及时下达中省相关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市级补助,督促县区财政按政策及时兑付到位。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同时,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督导考核。联合市卫健部门,对各县(市、区)含妇幼健康项目在内的各项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优化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公卫项目及时、高效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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