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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16:31 作者:
编号 183 办理部门 综合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

正文

   

      2012 年新城办东坝片区白庙村七、八、九、十组农民土地被征收,用于东坝提防项目建设,由于当年市政府征迁资金紧张,并没有走完正式的用地报批流程,只兑付农户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失地农民的养老统筹至今无法办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年满 60 周岁的失地农民每月可领取 100 元养老统筹金。白庙村七、八、九、十组涉及年满 60 周岁失地农民 100 余户,这是个动态数据每年有变化。新城办自 2016 年至 2020 年为化解群访筹措资金向年满 60 周岁的失地农民垫付了 5 年的养老统筹资金 562500 元,据测算,2021 年至 2023 年的养老统筹资金约360000 元。办事处资金紧张,长期以往已无力再继续垫付,但群众正当诉求得不到保障将会引起群访,影响政府公信力。

       建议:

       1、市政府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补办东坝堤防用地手续,政府的项目不能是一宗违规用地。

       2、将东坝堤防项目失地农民养老统纳入社保解决,将基层为维护稳定垫付养老统筹 922500 元归还。

回复



张文刚代表:

       您好!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建议》(第18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关心关注,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在市级财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和汉滨区房屋征收安置办等单位完成征地工作。2023年土地出让金收益2.3个亿,安排土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支持7.9亿元,尽力保障了市区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助推了经济稳步增长。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康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6〕1号)精神,安康市财政局一方面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沟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规范工作办理程序,采取多部门集中式为被征地农民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指导社区、村组部做好符合条件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摸清范围、核准对象。因2012年征地工作由原市防洪保安办委托汉滨区新城办实施,您所提到的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一直由新城办支付,由于历史原因未能规范报批流程,故未纳入市级养老补助发放范围。

       目前,中心城区部分项目用地由汉滨区政府负责实施征收,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未纳入市级养老补助发放范围,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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