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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会计报表审计费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16:11 作者:
编号 147 办理部门 会计科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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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会计报表审计费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


正文

       近年来,受疫情及经济下行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诸多困境,部分企业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但是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过程中,财务报表审计需要向会计师事务所交纳高额审计费用,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财务负担。当前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辖内各会计师事务所财报审计收费标准不统一、费率较高的问题,根据企业资产规模收取,两千元起步,多的能达几万元,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财务负担。

       建议:在银行落实减费让利的同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实际出发,出台小微企业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督促辖内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收费标准,降低小微企业财报审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强大动能。

回复




吴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会计报表审计费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第14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会计报表审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项目。按照省物价局2021年发布、现阶段仍在实行的《陕西省定价目录》后附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会计报表审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所以没有进入《陕西省定价目录》。市场调节价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政府部门无权定价或提出指导价。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权限在中省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考虑到各事务所执业较分散,省财政厅委托市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进行联系、指导。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对会计报表审计收费的调研,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实际出发,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多措并举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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