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38 | 办理部门 | 行政政法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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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村(社区)社会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区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调解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调解联动机制有待强化、基层调解能力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力度有待加大等。 建议:
1.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农村老话说扁担服箩筐,一行服一行,因此,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德治、法治和自治作用,进一步调整充实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力量,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充分凝聚和发挥村组干部、网格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强化服务保障。加大财政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
保障力度,落实村(社区)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工资待遇,将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调解质量。 3.建议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的民事纠纷(有合同、有当事人的签字、有调解委员会盖章的调解事项),法院予以认可。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法院的办案成本,同时还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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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刘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13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以快捷、简便的手段,在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缴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市财政局大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人民调解专项经费”20万元,由安康市司法局统筹使用,全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协助市司法局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切实从财力上保障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及时消除和化解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安康作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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