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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汉滨区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15:54 作者:
编号 136 办理部门 社会保障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支持汉滨区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建议


正文

     

      2023 年,汉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5249 人,约占全市 20%,汉滨区作为典型的劳务输出区,每年转移就业 16.8 万人。据统计,汉滨区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资格人口仅占全市总人口的0.5%,远远低于 1.2%的全省平均水平,企业职工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仅占职工总数的 12.9%,当前,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着汉滨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进一步“稳就业”“保就业”,优化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建设汉滨区创业就业孵化园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迫在眉睫。建设汉滨区创业就业孵化园及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需要中央、省、市各级从政策、建设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汉滨区从 2020 年开始每年都在向省、市级相关部门申报,已将该项目申请中央专项债券,已在安康城东部初步选择了地址,申请已报市自然资源局,但一直未能被省市选中。

       建议:

       一是请市人社局给予汉滨区创建创业就业孵化园及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政策支持和就业配套资金支持;

       二是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积极向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争取,将此项目纳入 2024 年创业就业实训基地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和 2024 年国家国债项目,切实解决汉滨区创建创业就业孵化园及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回复




尊敬的罗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汉滨区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3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关于汉滨区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的问题,根据安康市发改委、安康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4〕90号),在2024年组织申报时,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分别将该项目上报至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但该项目最终未通过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审核,暂不能发行专项债券。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注意填报细节,若后续财政部通知可再次申报新增专项债券时要及时报送。我局将予以跟踪关注,加强指导督促力度。

       同时,对于该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申请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情况,我局也将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支持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审核等工作,想方设法切实解决好汉

滨区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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