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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11:31 作者:
编号 102 办理部门 公产处 处理状态 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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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


正文

   

       建议:一、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区域加以调研、研判,建立信息库并结合实际情况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二、根据闲置公共资产的位置、结构、面貌、因地制宜、投入适当资金进行闲置资产的优化和改造,使其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三、静宁社区老旧小区多,辖区内停车场数量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现解放路市民政局和卫生局已迁出,建议将这 2 处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配套设施使用。


回复



刘晓霞、马悦、成明、郑成吉、黄英、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设施的建议》(第10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江南中心城区公产腾退区域加以调研、研判,建立信息库并结合实际情况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市财政局公产处自成立时,便对全市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覆盖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详细掌握面积、权属、使用现状、周边环境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账。近年来,又多轮次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清查工作,为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

      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薄弱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是市政府一直关注的问题,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公共空间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也符合市财政局公产处“拆公还公”的工作要求。我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把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于改建成公共停车场或基础配套设施使用。

       二、“根据闲置公共资产的位置、结构、面貌,因地制宜,投入适当资金进行闲置资产的优化和改造,使其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的问题。   

市政府把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腾退的优质公共资源,全面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基础设施提升,优先用于停车场、绿地、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服务能力。近年来,中心城区金州路沿线单位的腾退用地,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公共停车场、商业区人行步道和天桥、绿地等设施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质。一是把原粮食储备库用地划拨给市第一小学扩建教学楼,原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划拨给安康中学扩大办学规模,缓解了城区“大班额”问题;二是将临近培新小学、红旗小学和鼓楼小学市级 910 平方米的土地产权划拨区级,用于改善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扩充了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三是将市保障中心所属西大街白庙巷 450 平方米土地产权划拨区级,用于老城办培新社区便民蔬果市场建设,有效化解了该处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及群众买菜难问题。

近期,我处正着手将3处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用于建设利民便民惠民的基础配套设施:一是汉滨区老城办东关社区北正街原直管公房,土地面积约742.29㎡(1.11亩),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计划用于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门面房位于兴安小区西侧,上下两层共14间,证载建筑面积390.56㎡,证载土地面积:311.08㎡,两次公开招租均流拍,计划将此处使用权移交区公产中心,调剂用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是中心城区兴安小区改造,需拆除市级一处直管公房,目前市保障房中心正在协调原住户搬离及按《处置办法》有关程序报批。

三、“静宁社区老旧小区多,辖区内停车场数量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现解放路市民政局和卫生局已迁出,建议将这2处公产腾退改建为基础配套设施使用”的问题。

一是按照《安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市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对市行政复议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及业务用房有关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将市民政局位于解放路34号办公大院临街4层和院内3层建筑约1755㎡移交市司法局管理使用,用于解决安康仲裁委员会和市国立公产处及安康市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业务办公用房。

       二是按照市政府2023年第29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精神,依据陕西省财政厅《财政助推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资源注入指南”规定和要求,已将市卫健委位于解放路28号原办公大院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移交市国资委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注入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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