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加大对汉滨区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7-16 11:12 作者:
编号 85 办理部门 农业农村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加大对汉滨区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正文

       

       

      

       汉滨区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总人口 102 万人,涉农人口近 80 万人,有脱贫人口 59400 余户 19.8 万人,占全市脱贫总人口的 25%,全省的 4%,由于区本级财政十分拮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难度大。同时,我区自然灾害频发多发,每年灾害重建任务巨大,特别在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促提升、民生事业强保障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非常大,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更多的中省市财政衔接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建议:

       市政府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时对汉滨区进一步倾斜支持。









回复



刘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汉滨区乡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第8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探索拓宽投入渠道,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融合,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加大市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脱贫攻坚期以来,市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投入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亿元,市本级投入为陕南地区之最。近三年来,市级衔接资金下达到汉滨区分别为1354万元、2050万元、2050万元,基本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2024年市级衔接资金投入汉滨区金额占全市总额18.30%,居全市第一。按照《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安财农〔2021〕38号)相关要求,市、县(区)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过渡期内资金投入要保持总体稳定。汉滨区是我市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中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将按照政策要求向符合要求的重点帮扶县倾斜。

      二是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2024年4月,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印发了《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4〕10号),明确了2024-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细则》中指出,省、市级财政在资金分配时,继续按政策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帮扶县倾

斜。2023年,全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1806.69万元,其中汉滨区整合56332.81万元;2024年截至目前,全市计划整合120979.55万元,其中汉滨区计划整合45273万元,年中整合方案将在后续进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财政部门职责,集中资源、持续发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政策要求,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快资金下达、拨付进度。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向上级的衔接汇报力度,争取中省给予安康更多的巩固衔接及“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三个不摘”,继续增加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投入,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发展短板。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用足用好整合政策。协调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担起项目资金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将“排查和整改”贯穿项目资金管理的全流程,通过发现和整改问题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成效。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引导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