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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财政:“四强化”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11 16:55 作者:龙文光

近年来,汉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四个“强化”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强化目录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汉阴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和禁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事项。要求各单位准确把握购买服务范围,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在指导性目录范围内实施。

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加强对各单位的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指导性目录编制预算。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预算编制联审工作机制,对各预算单位的购买服务项目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纳入预算科学、合理。

强化采购管理。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和监管机制,实行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申报、项目委托、公告发布到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的全流程监管。从严审核购买主体和购买项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备案。

强化绩效管理。按照《陕西省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深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突出财政投资评审质效;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定期抽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情况;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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