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财政局践行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坚持把落实“三保”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资金统筹,严把支出关口,兜牢“三保”底线,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制定保障清单,足额编制预算。为做好财政“三保”工作,在省市制定的“三保”保障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石泉县“三保”保障清单(试行)》、同时配套出台《石泉县财政“三保”保障应急预案》、《县级机关单位“过紧日子”评估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确保“三保”资金不留缺口。加强对“三保”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审核,实现“三保”预算优先安排、足额保障,从源头上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足额下达预算,优先安排支出。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两个优先”的财政支出顺序,各单位全年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通过财政云系统一次性下达到位,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等涉及重点民生群体资金支出,在6月底前一次性拨付到位。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坚守政策底线,规范资金使用,促进养老、医疗、就业、困难救助及教育补助等财政直达资金精准见效,着力民生改善,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动态监测库款,保障“三保”需求。持续加强与市级对接库款调度,建立每日库款动态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收支形势,加强库款调控,优先确保工资性支出在每月15日前发放到位,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运转的支出需要。当月工资暂未发放且库款低于当月应发工资额时,暂停其他各类资金拨付。2024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稳定,未发生“三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