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全力以赴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汉滨区财政局持续在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基层财政所管理,健全和完善股室包联基层财政所机制,做好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按下“加速键”。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包联指导。建立科级领导按分工督促检查、业务股室负责人具体联系指导镇办财政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一抓到底。局科级领导每季度到联系财政所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股室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且如实填写《联系工作纪实簿》,局办公室、监督评价股定期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财政所工作情况研判会。针对所联系的财政所工作如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包联股室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有效开展工作。各股室重点围绕“十查十看”开展工作,即一查镇(街道)内控机制是否健全,看制度是否落实;二查镇(街道)财务管理情况,看账务管理是否规范;三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资金对应项目是否真实、是否与项目建设一致、专项资金是否挪用套取;四查资金支出是否规范,看报账凭证资料及手续是否齐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支出进度是否达标;五查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情况,看项目申报、公示公告、招投标、项目绩效、联农带农成效等资料是否齐全;六查“惠民一卡通”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看操作流程是否规范;七查公共资产监管情况,看资产是否建立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八查“三级两账”监管系统运行情况,看“项目信息”“项目凭证”“项目承包单位”“项目报账”四个模块跟进是否完整;九查村级财务监管情况,看是否分村建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十查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看整改工作是否真实达标。通过层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除对上述工作进行指导联系外,还要围绕基层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搞好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指导帮扶。
三是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办反馈意见单”的形式反馈给镇(街道)党委及财政所,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落实不力的,股室以书面形式专题向局党委反馈情况,财政局将采取问题移交、停拨经费等措施,督促财政所限期落实整改。同时,股室负责人及时将上级工作要求、重点任务、反馈问题向财政所进行传达交办,帮助财政所抓好贯彻落实;财政所主动与对口联系的财政局科级领导和股室沟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解决完毕,切实发挥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