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村级财务工作日常监控,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杜绝账目不清、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村级资金。县财政局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通过五举措加强“村财镇管”工作。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镇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相统一,充分理解、把握实施“村财镇管”工作重大意义、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杜绝不合规、不合理的各种开支,将村级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开展自查,加快整改。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村财镇管”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镇按照通知要求,重点对村(社区)是否制定“村财镇管”工作相关制度、是否分村收支核算、是否会计凭证分村装订等八方面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并结合自查情况,认真整改,紧盯整改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整改成效。
分村核算,规范管理。要求各镇以各村(社区)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别建立账套明细收支核算,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强化对资金流向的监督,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建立财务档案,分村装订,保证财务数据有据可查;有组集体资金的上交村级财务管理,在村(社区)账务下设组集体资金收支明细账,分组核算。
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要求各镇制定完善“村财镇管”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规范财务管理。购买相关财务软件,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便于审核汇总报账,做好村级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严格督查,夯实责任。县财政局包联领导及股室在各镇自查整改期间到镇督导,督促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村财镇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村财镇管”整改工作专项检查,对未整改、整改不力的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移交纪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