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安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认真组织开展备案工作。2024年安康市应备案代理记账机构209家(总部188家,分支机构21家),备案代理记账机构209家,备案率100%。2023年全市209家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799人,代理客户15406户,实现年度总收入6363.11万元(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4807.46万元),较上年增长15.58%。
加强组织领导。安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不断强化服务。备案期间,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指派专人指导协助代理记账机构正确操作管理系统,解答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于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对尚未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电话提醒,督促其抓紧办理,确保我市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严格办理程序。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严格按照备案材料统一标准格式,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市财政局对备案登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代理记账公司关键点和重要信息的审核进行适时提醒,确保网上申报信息和实际情况信息一致。
及时总结报告。安康市财政局根据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全面总结我市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代理记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形成本地区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