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四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6)
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马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总收入
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7.2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9.08%,增长11.85%。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0.21%,同口径增长9.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7.7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5.5%,增长19.1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1亿元,占年初预算77.73%,增长115.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7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5.04%,增长80.24%。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0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1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2%。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7.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2%。目前尚未形成支出。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含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0%,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0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42.68%,增长29%。
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3.7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9.59%,增长94.65%,主要原因是土地收入同比增长;基金支出完成1.7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7.5%,下降15.8%。
二、上半年财政工作
(一)财政收支实现“三大超越”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全力聚焦追赶超越。一是超越序时进度。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5亿元,超进度10.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7.7亿元,超调整预算进度3.4个百分点,超额实现了“双过半”目标。二是超越省下任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省下任务65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省下任务2.8亿元。三是超越汉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幅超过了追赶超越对象汉中市0.35个百分点,收入增幅居陕南三市首位。
(二)民生政策保障有力
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15.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增长20%。一是教育支出32.9亿元,增长14.9%。主要用于落实高中免学费政策,加快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建立教育扶贫资助体系,解决县城以上城区“上学难”问题。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亿元,增长39.5%。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推动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建设。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亿元,增长8.9%,主要用于支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落实基层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四是城乡社区支出8.6亿元,增长19.8%,主要用于支持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农林水支出15.5亿元,增长31.7%,主要用于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和农村综合事务改革等。六是交通运输支出2.76亿元,增长63.4%,主要用于大力支持公路养护和建设等。
(三)财政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积极争取均衡性转补资金和专项资金。上半年,共争取中省各类补助资金近100亿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6.7亿元,完成政府债券置换11.45亿元,极大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筹集产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科技创新基金2000万元,基金投入的方式替代了以往政府对企业单一的补贴、贴息等一次性投入,转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与企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资金的使用将更加透明和高效。三是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支持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棚改货币化政策,积极落实去产能等中省“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下达支持民营经济专项资金1795万元,从产业发展基金落实到企业3925万元,拨付其他支持中小企业资金916万元。四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截止6月底,全市取消和减免了2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降低了1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21.53%,减轻了企业负担,社会反响良好。五是积极推动PPP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各县区策划、储备PPP项目,上半年,我市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PPP项目86个,总投资678亿元。
(四)聚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全力保障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上半年,全市共计下达各类涉农整合资金16.2亿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中省新出台人均5.5万元的补助标准,落实市县人均3.3万元筹资责任,截止6月底,资金已到位79.9亿元。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联合市脱贫攻坚办等部门,拟定了《关于加快贫困户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三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督促整改。印发《安康市财政局脱贫攻坚资金监管督查工作方案》,加快资金拨付促整改,全面开展县区摸底及督促整改工作。四是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和报账兑付进度。减少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超过规定时限的滞留资金予以收回。同时,建立涉农(扶贫)担保及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二是公共资产管理改革持续深化。截止6月底,全市公共资产收益完成2.1亿元,全面完成了目标。三是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上半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规模达9.66亿元,节约资金 9293万元,节约率达9.62%,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和规模采购优势。四是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五是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持续推进。
三、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问题
(一)地方财源不足,后续增收乏力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营改增减税影响持续存在,我市新兴产业增量不足以弥补传统行业税收缺口,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困难。
(二)税收持续减收,收入质量下滑
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下降1.69%,是全省税收收入唯一负增长的市,税收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下滑。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呈现不同幅度下降,财政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受限。
(三)刚性支出增多,收支矛盾凸显
一方面,全市财政增收面临极大困难;另一方面,全市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和保民生方面的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加剧。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振兴实体经济,着力促发展、培财源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通过担保、贴息等措施,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二是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三是充分利用中省专项资金,全力扶持新型产业发展,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
(二)加强收入征管,着力稳增长、提质量
一是加强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二是加强税源管控,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
(三)加快支出进度,着力提效益、优结构
一是加快支出进度。密切跟进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进程,以项目进度带动支出进度。二是提高拨付效率。在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中间环节。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四是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
(四)强化改革引领,着力强管理、上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深化税制改革,促进转型升级。三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提高法制化建设水平。四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打造阳光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改革创新,积极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和引领作用,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