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汉阴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保障作用。
一、优化统筹,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始终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克服地方财力薄弱困难,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2023年全县用于生态环保总投入3.08亿元,其中中省市及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406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702万元,环保支出占汉阴县上年GDP的2.57%。
二、全力保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3.08亿元支持城乡污水处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重点任务落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702万元,重点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垃圾处置治理等方面。其中全力推进全县月河水质达标工作,争取专项债券资金4200万元用于汉阴县花扒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和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理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资金1601万元用于蒲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拨付中央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400万元。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2023年度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9天,优良率95.6%;综合指数为2.75,较上年度下降5.2%。
三、强化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对生态环保资金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年初预算编报时一并设定绩效目标,年末报送绩效自评报告,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紧盯前期预算、项目储备、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环保资金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促进环保治理质量的持续提升。
下一步,汉阴财政将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健全稳定投入机制,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财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