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履职责、转作风、优服务,助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汉滨区财政局坚持“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的原则,全面梳理了权责清单事项,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推动单位高效履职。
动态调整。加强与市级政策法规部门以及区级编制部门交流沟通,对照汉滨区区级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严格梳理清理,结合近年来划出、新增、取消、规范的权责事项及时调整。
归口管理。结合上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对权力责任清单按规定流程逐级审核,对权责清单中局内涉及的业务单位,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责任是否夯实、梳理是否精细、任务是否完成、履行法定权责事项是否到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分类实施。对权责清单中的15种类别,逐一审核实施主体和牵头部门权责事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本次动态调整后,保留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四类权责事项22项,取消2项,划出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