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3年投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补助资金664万元,在全县12个镇21个村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1600余盏,于10月底前相继竣工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全县行政村亮化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极大地方便了乡村群众夜间出行。
“在没有安装路灯前,每到晚上村子里一片黑,串门都要用手电筒。现在手电筒用不上了,太阳能路灯把道路和村庄照得到处都是亮堂堂的,再也不怕走夜路,晚上出门太方便了。”南宫山镇桂花村一组村民吴世永激动地说。“太阳能路灯安装好后,村容村貌也发上了很大变化,村民安全感、幸福感有了很大提升”。佐龙镇乱石沟村支书肖洪说。
为聚焦“和美”乡村建设,保障乡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岚皋县此类项目实施坚持“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操作”的原则,经村镇前期申报,县财政、发改、住建、交通、审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初评,2023年确定了城关镇水田村等21个村为项目点,实施了“点亮乡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将太阳能路灯安装与美丽乡村建设、和美庭院打造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和美岚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