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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3-10-30 11:17 作者:唐富安 刘斌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汉滨区财政局结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盯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把资金整合、项目衔接、资金下达、支出进度、使用绩效、资金监管六个方面,全面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监管。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中省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汉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汉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监管。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深入重点部门和镇办调研督导,查找问题并协调解决。同时对资金支出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排名”,通报直接到部门、到项目、到进度。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根据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巩固衔接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评审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入库项目逐项评审。按照村级申报、镇办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各部门按要求上报了本部门项目库,经区巩固衔接办逐一审核后,及时将所有项目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前置条件。把项目绩效管理始终贯串于项目申报、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系统录入全过程。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设置绩效目标,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在项目实施中跟踪督办落实,在监测系统中及时跟进维护,在年底绩效考核时认真核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要求各相关部门对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安排,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镇村也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计划及时进行公告,并对单个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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