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紫阳县财政局高桥财政所推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助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发布时间:2023-10-24 16:36 作者:但汉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挥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主力军作用,高桥财政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做好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原则,要求相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必须先科学规范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如实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逐项设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做到目标设定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夯实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突出过程监督,大力推进财政衔接资金绩效实施监管。财政所协同项目主管部门,对衔接资金绩效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不精准,挤占挪用和违规下达衔接资金等问题及时发现。

突出事后整改,压实责任督促开展财政衔接资金绩效整改。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开展自评,重点对资金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实事求是开展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分析原因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同步推进,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