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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财政局:聚财力增效,助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0-20 14:29 作者:

以财辅政政兴,理财为民民富。自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新阶段以来,平利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保持资金投入规模总体稳定,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平利县跻身2021年度财政部评定的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名,连续2年获得衔接资金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为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贡献了财政力量。

开源节流保投入。一是狠抓项目资金争取。面对巨大的财政收支压力,对于一个主要靠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地方发展和干部吃饭问题的脱贫县,平利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两眼向上盯政策,两脚向外跑项目,两手向内抓管理,全员提效抓落实”的工作理念,抢抓该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机遇,主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到国家部委和省市汇报争取财政倾斜支持,确保了中省对平利县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量不减,2022年达到24.5亿元,有效保障了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充分利用过渡期中省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严格按照“因需而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原则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促进群众稳定增收,持续巩固脱贫成效。近两年分别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亿元、3.09亿元,确保了巩固衔接投入稳定。三是坚持本级投入不减。县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每年安排县级财政衔接资金3400万元,占县级一般预算收入的1/3,确保了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多措并举抓管理。一是及时决策、科学调度。县财政立足财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决策、解决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为项目精准实施和资金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平利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了《平利县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办法》《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等10余项资金管理制度,使资金投入、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衔接资金监管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资金日常管理。三是配强力量、专职专责。注重人员培养和业务政策培训,坚持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并于近两年累计为基层财政所招录补充10余名年轻干部,确保管理力量年轻化、专业化,为打通资金管理增效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人才保障。

严管实督提效益。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资金绩效管理责任清单,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第一责任落实到使用项目资金的镇和部门。二是强化支出问效。建立巩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四级”台账,定期统计分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情况,对项目建设滞后、资金支出慢的镇和部门及时督办,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镇和部门提请县领导小组约谈提醒。三是强化协同监督。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不断加大行业监督力度。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和重点部门,业务股室对口监管指导重点预算单位的思路,建立健全常态化、一对一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监督评价机制,联镇联部门领导坚持每季度至少带队现场督导一次,业务股室通过在线进行监督指导,重点项目随机现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实现了全流程跟踪资金去向,全领域开展绩效评价,全链条筑牢安全屏障的目标。另一方面,贯通协同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纪检监察力量,适时组织开展财会监督、部门联合专项督查和专项审计,对巩固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做到“零容忍”。坚决查处违规决策、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行为;多措并举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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