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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4月1日修订)

发布时间:2019-05-05 15:50 作者: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外交
1.认证费(含加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
2.签证费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陕价行函〔2011〕165号
教育
3.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陕价行发〔2013〕51号
4.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06〕121号
5.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费调发〔2002〕70号
6.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服发〔2015〕32号
7.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财教厅〔2000〕110号
8.招生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陕价费调发〔2001〕29号,陕价费调发〔2003〕3号,陕价服函〔2018〕164号
9.陕西工商管理硕士班学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陕政发〔1996〕34号,陕价费调发〔2002〕59号
公安
10.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8号,财税〔2018〕10号、陕财税〔2018〕2号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①因私护照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陕价行发〔2013〕94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综〔2012〕97号
     ①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陕价费调发〔1996〕64号,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不含丢失、损坏、补办) 财综〔2012〕97号,陕财办综〔2012〕174号,陕价涉发〔1994〕64号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34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税〔2018〕37号、陕财税〔2018〕06号
  (5)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3〕9号,陕价费函〔2017〕34号
  (6)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7)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8)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6〕30号,陕价行函〔2006〕96号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11.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12.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3.限制养犬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9〕44号,陕财办综〔2012〕6号,陕价行函〔2012〕74号
民政
14.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陕价行发〔2011〕154号
人社 1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
司法
16.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费〔1998〕814号,计价费〔1997〕285号,陕价行发〔2013〕94号
自然资源
17.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18.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
19.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国土资发〔2015〕11号
20.不动产登记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陕价费发〔2017〕37号
住房城乡建设
21.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22.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872号
2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陕建发〔2015〕141号,陕建发〔2015〕194号
交通 24.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缴入地方国库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陕政办发〔2017〕102号
工业和信息化
2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陕价费[2018]50号
十一 水利
26.水资源费(暂停征收)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陕价行发〔2010〕4号,陕价行发〔2012〕30号
27.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陕财办综〔2015〕38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十二 农业
28.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陕价费发〔2017〕75号
    (1)田间试验费
    (2)残留试验费
    (3)药效试验费
2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30.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十三 卫生健康
31.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价费发〔2017〕45号
32.鉴定费 发改价格〔2007〕2749号,财综〔2003〕27号,〔1992〕价费字314号,陕价行发〔2007〕2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33.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省政府令第98号,陕财办综〔2017〕25号
十四 人防办
3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
十五 法院
35.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
十六 市场监管
3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09〕3212号,财综〔2001〕10号,计价格〔1997〕1707号,计价费〔1996〕1500号,计价格〔1995〕339号,〔1992〕价费字268号,陕价费调发〔2000〕23号,陕价行发〔2011〕5号,陕价行函〔2009〕3号,陕价行函〔2013〕118号,陕政办发〔2017〕102号
37. 药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
 (1)新药注册费
 (2)仿制药注册费
 (3)补充申请注册费
 (4)再册费
 (5)加急费
3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陕价费函[2018]102号
 (1)首次注册费
 (2)变更注册费
 (3)延续注册费
 (4)临床试验申请费
 (5)加急费
十七 体育
39.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7号,〔1992〕价费字207号
十八 仲裁委
40.仲裁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
十九 安全生产
4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9〕2号,陕价行函〔2009〕49号
二十 机关事务管理局
42.新城大院车辆出入证件(IC卡)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8〕84号
二十一 各有关部门
43.票据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陕价行函〔2014〕228号,财预〔2002〕584号
44.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1)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3〕87号,陕价费函〔2004〕13号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20号,陕价费函(2017)184号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8〕45号,陕价费函〔2016〕97号
  (4)物业管理员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0〕9号,陕价费函〔2013〕254号
  (5)城建档案管理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1号,陕价费函〔2017〕187号
  (6)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75号, 陕价费函〔2017〕186号
  (7)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3〕114号,陕价行函〔2014〕6号
  (8)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6〕52号,陕价行发〔2007〕104号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7〕77号,陕价行函〔2011〕25号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1〕60号,陕价行函〔2012〕45号,陕价费函〔2016〕99号
  (11)档案业务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48号,陕价费函〔2016〕21号
  (12)干部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13号
  (13)团干部技能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12〕8号,陕价行函〔2013〕111号
  (14)消防安全培训费 缴入地方国库 陕财办综〔2008〕54号,陕财办综〔2012〕51号陕价行函〔2013〕51号,陕价行函〔2013〕86号陕财办综〔2013〕70号,陕财行函〔2013〕154号
45.考试费(含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注:标注“▲”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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