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财政局特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安康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各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经办和责任部门,指定了两名干部作为专职人员,负责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综合、发布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责任到科室,分工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以前制定的《安康市财政局网上发布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安康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严格了对信息审核和发布操作的规定,以达到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目的,有效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三)强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局领导多次在局务会议、全局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科室、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紧密配合,积极沟通协调,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制度更加科学、落实更有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一是财政综合信息,我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外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政府文件、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报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财政新闻、财政数据、通知公告、干部人事工作以及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内容,2016年通过市财政信息网站发布信息总量307条。二是预决算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将市本级69个部门“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二)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将本局的行政职能、领导去向、财政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流程、双创知识宣传等在机关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
(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我局积极与安康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沟通,开办财政信息、政府采购栏目,及时发布级各部门财政预算收支、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招标采购、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发布信息113条。将我局负责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办理结果在市政府网公布。
(四)通过《陕西采购网》积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专家抽取、项目论证、评审办法等程序。全市全年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3218条。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 17.34亿元,完成全年政府采购计划的108.38%,节约采购资金1.60亿元,资金节约率9.22%,与去年相比净增加1.81亿元,增长11.65%。
(五)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一是围绕本市财政中心工作,我局还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二是强化与媒体沟通,加强与媒体联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局新闻发言人,局领导多次参与市政府网站、安康电视台组织的访谈。三是接受市民网上留言,及时办理市长信箱,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办理时限,畅通了诉求反映、政策咨询、建言献策渠道,对宣传财政政策、化解群众疑虑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处理协调群众来信来访60余次,其中:市长信箱16件,来访40多次,信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认真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较为被动。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更新速度还有待提高。
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二是采用更为丰富的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安康市财政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