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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8 14:30 作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财政局特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 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为目标,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核心,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丰富载体渠道,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各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并指定分管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经办和责任部门,指定了两名干部作为专职人员,负责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综合、发布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领导抓,责任到科室,分工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以前制定的《安康市财政局网上发布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安康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严格了对信息审核和发布操作的规定,以达到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目的,有效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三)多措并举,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局领导多次在局务会议、全局干部大会上安排部署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三举办的“财政大讲堂”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文件,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办理水平,增强了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三是密切沟通配合。各科室、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紧密配合,积极沟通协调,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效果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制度更加科学、落实更有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外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政府文件、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报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干部人事工作以及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内容。

(二)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3年,全局累计公开发布信息400余条,通过市政府门户公开信息50余条,通过市财政网和OA办公系统发布信息总量约为300余条,刊发《安康财政简讯》15期,报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12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了实处。

(三)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局办公大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本局的行政职能、财政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流程以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流程等业务指南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部门和群众办事;二是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信息网为信息公开平台。在网站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利用公示专栏和《财政简讯》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人员考录以及应向社会公开的文件和重大管理事项决策等其他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较为被动。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健全完善。

201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二是采用更为丰富的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深化提升财政部门公开、透明、高效的整体形象。

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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