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化教育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开展教育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县财政局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会同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共同制定并印发《石泉县教育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对2022年以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虚列虚支、滞拨缓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同时关注营养改善与教师工资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是总结自查情况。经相关部门自查,摸清了2022年以来教育领域重点民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我县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学生资助资金支出以及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领域,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开支报销符合规定,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发放及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到位;特岗计划、乡村教师补助发放到位;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存在拖欠教师工资和社保等问题。在学生资助领域,我县能够落实学生资助支出责任,补助经费及时下达,学生资助管理规范、使用合规。
下一步,石泉县财政局将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教育领域民生资金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