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定点服务供应商:
安康市本级2021-2023年电子卖场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协议期限陆续到期,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规定,此类项目将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重新组织实施。为保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延续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康市本级2021-2023年度电子卖场定点服务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安财采管【2021】32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安康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定点服务政府采购印刷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零星工程、办公家具、物业服务、安保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上述定点采购项目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三、为保障安康市电子卖场定点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有效衔接,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实施前可以继续通过安康市电子卖场实施采购,也可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办理其他采购计划实施自行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启动后,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四、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充分理解把握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性要求,切实做好需求标准确定、采购方案拟定、供应商入围征集和合同履约管理等工作。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尽快启动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研究制订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的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加强对框架协议采购方案的审核备案管理,平稳有序推进框架协议采购的实施。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