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汉阴县财政局:夯实监管责任 护航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20 11:02 作者:李沛

自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汉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自查和各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全力抓好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认真履职,管好用好涉粮资金。一是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将粮食储备费用足额列入县财政预算,2023年安排县级粮食储备费用146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万元,并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储备粮承储企业。安排中心粮库智能化建设资金125万元,全力助推粮食仓储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和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坚持亲自抓、主动抓、从严抓,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责任股室,立足工作实际,对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梳理。

强化监督,筑牢安全风险防线。强化日常工作监管,下发《关于对粮食储备费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汉阴县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粮食储备费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储备粮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座谈、现场查看、核查会计账簿等方式,对前期粮食收储企业财务检查反馈问题进行跟进监督检查,核实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财务制度执行、补贴资金使用、储备粮数量质量和资产等情况,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预算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县级储备粮规模完整、质量完好、数量真实。 

建章立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齐抓共管责任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粮食购销领域问题得到长期有效根治。一是立足财政职能,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同县发改局制定印发了《汉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汉阴县县级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范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备封闭管理,明确储备粮项目绩效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先后印发《汉阴县县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办法》《汉阴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加强对粮食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二是继续强化日常监管,认真总结并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完善长效监督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监管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