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16 | 办理部门 | 教科文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大力支持宁陕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提案 |
||||
正文 |
案由:多年来,我县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抢抓秦岭国家公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机遇,加快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市率先做出《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决定》,先后建成了悠然山、上坝河、筒车湾、秦岭峡谷乐园核心景区,渔湾逸谷、子午梅苑投入运营,成功创建国家4A级、3A级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4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形成“一城一山两带三环四区”的开发布局。宁陕“创新秦巴山区旅游脱贫模式”被国家文旅部、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国推广,先后荣获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强县、旅游收入增长先进县、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最佳生态旅游名县等荣誉称号。宁陕县是大关中客源进入安康旅游的重要集散地,是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桥头堡”,因此,支持宁陕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对于展示安康旅游形象、带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案据: 一是受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18年后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放缓,部分旅游项目停工,旅游景区运营艰难,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旅游承载力和服务水平落后周边县区。二是旅游吸引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康养度假产品不足,民宿开发相对初级,乡村旅游较为单一,缺乏特色而且粗放,难以满足旅游市场日趋多样化、高品位的大众需求。 建议: 1.中央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林业经济、生态环保、旅游产业等资金按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20%向宁陕倾斜。允许宁陕围绕旅游产业整合使用产业类、基础建设类资金。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允许宁陕重大旅游项目用地暂借市级用地指标周转。涉及省、市旅游重点项目的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调剂。 2.支持宁陕整合提升县域国有融资平台,吸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平台经营,增强对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融资支持能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宁陕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引导各类资金参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及省内外大型国企国资参股、控股宁陕生态资源开发和文旅康养等项目。市财信担保公司加大对宁陕文旅康养产业的担保支持力度,对培育期企业给予担保费用减免。 3.支持宁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开展战略合作,建立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专家智库。允许宁陕根据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优化镇属机构和人员配置,设立旅游产业发展管理服务机构,选配专业人才。 4.鼓励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将宁陕作为弹性休假优选目的地,支持市内学校到宁陕开展拓展训练、研学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与省文旅厅的衔接沟通,从政策层面支持我县悠然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和秦岭峡谷乐园4A景区创建,力争2023年创建成功。同时,按副县级级别批复我县成立悠然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加快推进丹宁高速镇安至宁陕段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国家高速公路“十四五”建设计划,力争2023年启动实施,打通陕南片区交通大环线,推动形成陕南生态旅游产业带。
|
||||
回复 |
吴德才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宁陕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市财政局相关职能职责回复如下: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中央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林业经济、生态环保、旅游产业等资金按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向宁陕倾斜”的建议,我们认为此建议能够为宁陕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争取到更全方位更大量的资金支持,为助推全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意义重大。需要向您汇报的是: 一是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5月,宁陕县累计收到4.74亿元中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补偿、环保、林业经济及旅游产业等方面。2023年截止5月底,宁陕县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71%,增幅高于全市54.87个百分点。中省各类专项资金补助都是在上一年度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项目单位申报,经评审研究后统一向上报送,上级部门予以备案批复再下达资金。建议请您继续向宁陕县相关部门呼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专项资金,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二是您在建议中提到“允许宁陕围绕旅游产业整合使用产业类、基础建设类资金”,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专项转移支付应当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这需要地方财政部门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结合本级资金安排情况,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报同级政府批准,并逐级上报后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主管部门及时上报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专员办。 三是按照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省以上组织的相关工作和单位由省以上职能部门承担支出责任,市县组织的相关工作及单位确认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由省级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省级财政根据需求、工作任务量、绩效情况、财力状况等确定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所以,资金的争取就要根据县区的工作任务量、绩效情况和财力状况来定,建议宁陕县要更高质量完成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监管,向市直部门及省厅多多汇报工作,申报各类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倾斜。 您在建议中还提出“市财信担保公司加大对宁陕文旅康养产业的担保力度,对培育期企业给予担保费用减免”的建议,我们认为您的建议有利于为宁陕文旅康养企业节省成本,促进发展。需要向您汇报的是: 经了解,目前宁陕在保涉及文旅康养的项目有3个,分别是宁陕县渔湾逸谷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在保200万元,宁陕县山水文体旅游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宁陕县梨子园养蜂专业合作社150万元,项目在保余额共计3350万元,占宁陕县在保余额49.07%,占全市在保余额0.54%。目前担保费按照公司统一政策,主要针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建议宁陕文旅康养企业多关注市财信担保公司发布的政策信息,加大创业型文旅企业可以申报的力度,减免担保费。我们市财政局也会特别关注宁陕文旅康养产业对财信担保方面的需求,指导企业的担保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