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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激励机制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9-07 14:50 作者:
编号 299 办理部门 预算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建立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激励机制的提案
正文

        

安康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三保”运转及民生建设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抓发展还旧债等任务非常艰巨。最近几年,我市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十分重视,2021年还对争取项目比较积极的单位进行了小额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费。由于未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县(市、区)对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缺乏连续性和主动性。

建议:

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重视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建立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向省上和国家争取政策性项目及资金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机制。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的头等大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和化解债务的有效举措,明确各级各有关方面责任,抓早抓实抓细。发挥政策对编制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关注。由财政部门牵头,市发改委、考核办等部门配合,建立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向省上和国家争取政策性项目及资金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相关考核评估激励办法。

二是核算基数,明确任务。由市财政和市发改部门负责,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向省上和国家近三年来争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取三年平均值作为各单位基数,每年以基数为准确定一个上浮比例,根据比例确定绝对量作为各单位作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统计,纳入考核。根据我市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财政收入和支出计划,以及当前发展形势和政策变化,制定动态优化调整的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该机制建立后,每年年初随同“两会”财政工作报告一并下达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任务,年底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对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项目资金争取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依据。

四是正向激励,兑现奖惩。根据统计的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核评估激励办法分类实行奖惩,每年预算大概5000万元,专项用于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奖惩。将任务完成情况与项目前期费用、公用经费预算挂钩,对未完成项目资金争取任务的单位按比扣减公用经费预算;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既不扣减,也不奖励;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用预算安排的500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奖惩工作由市财政局进行考核兑现。

五是严格考核,深化运用。将各单位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指标,合理占比分值。将一个单位抓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情况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提拔任用重要评价指标、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配套完善相关制度。

回复

王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激励机制》(第299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将资金争取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认真研究吃透政策,主动加强衔接汇报,多点发力,一体推进,全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同时,随着中央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对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持续增加。为确保中省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兜牢“三保”底线,财政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我市未来五年将迎来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棚改债务、PPP项目付费的还债高峰,收支矛盾之巨大更是前所未有。

今后,财政部门将继续主动作为,强化担当,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预算编制中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项目,竭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在年初预算安排“突破发展重点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招商奖励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部门及县区策划包装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补助等;三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主动配合发改、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包装、申报工作,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重点围绕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大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争取力度,确保资金争取取得新突破。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上,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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