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提案 > 正文内容

关于将农村脱贫户子女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07 11:24 作者:
编号 23 办理部门 教科文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将农村脱贫户子女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正文

         

案由:与教育“双减”工作同步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课后服务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目前我市课后服务费收取标准是:初中400/生、小学600/生,所有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各学校给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发放的劳动报酬的基本依据是:根据学校收取情况,全额用于本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劳动报酬。这就出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学校规模大小不同、脱贫户的占比不同,而直接导致各学校所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总额不同、发给参与教师的每节课劳动报酬不同。

据调研,安康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关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脱贫户学生占比不足20%,而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脱贫户学生占比达到60%以上,有部分学校脱贫户学生占比超过85%;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在同等劳动量、相同劳动时间下,城区老师可拿到课后服务费100元—140/节,大部分镇级学校老师可拿到课后服务费50元—90/节,而有些农村学校老师只能拿到课后服务费20元—40/节,教学点老师仅拿到9/节。

从政策制定的初衷看,所有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是建立在当地财政按照收取标准,对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部分足额补足补齐基础上的。而我市整体财政紧张,各县区(市)财力更是有限,无法补足缺口资金。教师同工不同酬、同城不同酬问题,反映尤为激烈,严重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导致城乡教育差距越来越大。

对策建议:

一是“再穷不能穷教育”。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各级财政想方设法,足额补齐脱贫户学生所在学校的课后服务经费,从根本上解决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问题、教师同工不同酬问题,确保“双减”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用活中省相关补助资金。鉴于我市财政的实际困难,建议可将免收的脱贫户学生课后服务费,全部列入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接从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划拨。保障国家“双减”政策在贫困地区顺利实施,是推进乡村教育振兴、文化振兴应有之义。将脱贫户免费部分列入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既在政策范围,又保障了脱贫户学生正常就学和享受课后服务。

三是制定课后服务最低标准。相关部门严格制定教师课后服务最低标准,保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每节课不低于30元钱的课后服务费。


回复


民进安康市委员会:

你委在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农村脱贫户子女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市财政局工作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191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陕教〔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全面推行了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截止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普遍推行了课后服务“5+2”模式,实现了“两个全覆盖”(提供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和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总数达31.88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97.3%。其中脱贫户子女9.15万人,占比28.72%

二、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关于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将农村脱贫户子女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2022年,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安康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教体发〔202223),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过渡期内)的学生应减免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部门已将减免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负担。2022年全市各县(市、区)共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252万元,对农村脱贫户子女课后服务费减免造成的一部分学校经费不足给予了补助。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都出台了相应的资金管理筹措办法,解决了学校学生放学后无人接送和看管的难题,有效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一)关于将脱贫户免费部分列入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原名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过渡期内根据工作实际更名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均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衔接资金办法规定,资金使用有严格的方向,一是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是支持脱贫户与监测对象的就业务工,用于提供公益岗位、脱贫劳动力外出打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等;二是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主要是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补齐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用于实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

衔接资金因为涉及面广,所以资金使用有严格规范的具体要求,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无法使用到中小学课后服务方面来。

(二)关于制定课后服务最低标准的问题。课后服务费的标准按照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和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进行考虑制定。目前各县区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已制定了相应的服务标准,建议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认真研究论证和分析研判后按程序办理。尊重教师的辛勤劳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让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之中,是财政保障的基础,根据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陕教[2020]79号)文件要求,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着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可以将教师承担的课后延时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将完成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量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各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管理中设立相关项目。在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增加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你委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720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