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70 | 办理部门 | 综合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解决中心城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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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近年来,市上委托汉滨区负责征收了中心城市大量的集体土地,由于征地补偿资金不能保障到位,导致部分被征地村民征地资金无法及时兑付,被征地群众不但因失去土地减少收入,而且又不能及时领取补偿资金,部分被征地群众生活极其困难,多次到相关镇(街道)群体性上访,要求尽快兑付征地资金,且有越级上访的苗头,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市上共委托汉滨区负责征收中心城市集体土地约6490亩,其中约18宗4900亩集体土地征地资金拨付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尚有5700余万元征地资金未兑现到被征地群众手中,导致被征地群众对此意见极大,长期到市区政府群体性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风险,同时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严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正常推进。 建议: 市财政部门负责,尽快拨付剩余征地补偿资金,确保被征地群众征地资金得到及时兑付,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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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罗煜代表: 您好!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心城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建议》(第170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康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和汉滨区房屋征收安置办等单位相互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了市区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助推了经济稳步增长。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中,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多方筹集土地收储资金,近三年来,市本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中心城区土地储备、征收报批、化解土地遗留问题等资金共3.93亿元,其中:2020年2.1亿元,2021年1.42亿元,2022年0.41亿元,保障了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政策,全面提高资源要素供给能力,规范土地征收行为。2021年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征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再次明确了中心城市征地补偿相关要求,明确了关于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进一步加强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21年12月底,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安康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对中心城市储备土地入库标准、土地储备程序、储备土地管护、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储备土地供应、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以提高土地资源科学配置水平,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2022年7月,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心城区市本级土地出让宗地成本核算工作的函》,文件明确:“积极推行宗地核算,市本级土地出让宗地成本主要包括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征收前期费用、土地报批费用、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等均计入土地出让宗地成本”。三是建立土地收储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土地征收储备及出让工作涉及市区多个部门,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监督管理,提高征收储备工作效率,控制征收储备土地成本,增加土地出让收益。自2020年起,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集体研究土地征收储备及出让有关问题,加强过程监管,督促落实征收储备计划实施和征迁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等。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发挥财政部门职能,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积极筹集土地收储资金。市本级财政将采取财政预算安排、拓宽投融资渠道和统筹可用资金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统筹用于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土地储备等,加快土地出让,盘活土地存量资源,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逐步消化欠付补偿资金。市财政局将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采取过硬措施加快中心城区土地出让,在确保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精准核实欠付资金情况,分批分步筹集资金,逐步消化市本级欠付汉滨区的征地包干费用等。 3.加强部门间协商和协作。继续推行宗地核算制度,落实征收成本责任。建立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财政、自然资源部门等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核对账务,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全过程监督,不断提高收支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