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07 10:22 作者:
编号 151 办理部门 行政政法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建议
正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政府网站、12345热线、政务服务、网络办公等一大批政务信息化应用走在了全省前列,为下一步我市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由市电子政务办统一管理,但由于项目建设过程、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政务信息化项目重复浪费、信息孤岛、运维管理缺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建议:

我市学习借鉴西安、合肥、烟台等地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专业公司职能,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集约建设、规范高效管理、持续长效运营,通过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引领带动我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一)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打破数据孤岛

积极转变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式,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业务部门不再主导建设过程,而是转变为主导需求,由市电子政务办审核把关后,授权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统一进行项目建设和实施,并负责各业务系统间数据共享应用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标准和架构统一。

(二)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消除重复浪费

将数据中心、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空间地理信息等建设内容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重点控制内容,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原则。积极支持市级业务部门牵头,各县区共同付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新模式,有效降低因重复建设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通过统筹集约建设解决运维难题

将新建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整体打包交由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统筹负责,已建成投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凡具备条件的同样交由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负责运维。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要依托现有技术骨干力量,不断为各县区、业务部门培育更多技术运维支撑力量,促使我市政务信息系统能够发挥长效作用。

回复

王贤良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按照《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和《安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把统筹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提高使用绩效,以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应用为着力点,构建“大数据、大系统”平台,采用“大平台、小前端”集约建设模式,不断促进信息系统快速迭代开发和集约发展,实现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的模式转变作为主要任务。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市财政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据统计,2019年至2023年市财政共计安排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1.212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市政务云平台、网站集约化平台等建设,有力支持了我市信息化项目建设。

对于覆盖市县(市、区)两级和各个部门的业务专项应用,充分考虑其业务需求,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市、县(市、区)协同共建,并根据事权划分确定相应的建设内容和运维资金,需县(市、区)承担的建设资金、运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下一步,市财政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将不断加大学习借鉴烟台市等地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方面的经验,配合市电子政务办适时对原《安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发挥本地国有信息化企业作用,不断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集约建设,规范高效管理,持续长效经营,有效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29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