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123 | 办理部门 | 社保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加大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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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以汉滨区为例,累计投资5000余万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了27个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新建及改扩建,实施了49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齐了合格村医及常用设施,基本实现农村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服务能力差距不断缩小。但还不能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的需求,特别是在为期三年的疫情防控中,也暴露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短板、弱项。 随着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和人口老龄化战略及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按照国家要求,“十四五”期间,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在县城之外选择1-2个中心卫生院,在达到推荐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逐步使其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按照这一要求,汉滨区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达标,严重影响服务能力建设进度。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提升改造建设资金短缺。汉滨区"十三五"以来,仅流水中心卫生院使用地方政府专债项目,其他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是来源苏陕协作资金,自2019年以来,最多一年使用苏陕协作资金1000万元,到2022年使用苏陕协作资金仅有600万元。目前,国家没有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之区级财政也是举步维艰,近年来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受疫情影响,业务收入严重下滑,根本没有收入用于自身基础设施建设。 (二)村卫生室建设无项目。一是村卫生室房屋公有化建设仍需加快进度。汉滨区351个行政村卫生室,尚有108个村卫生室房屋属于私有产权。私有产权的村卫生室村医随时退出后,随时出现村级医疗机构服务机构空白点。二是村卫生室无改造维修资金。已建成的部分公有制卫生室逐年使用及受灾等影响,无维护维修专项资金,严重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村卫生室能力提升建设无资金投入。从2022年起,国家要求启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等要求,需要不断提升改造建设,目前尚无任何资金保障。 (三)设施设备需要更新提升。镇村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普遍老化,仅有个别镇卫生院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机构获得国家部分设备更新,镇村医疗机构普遍需更换更新医疗设施设备。 通过在汉滨区的调研,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化配置,补短板、转模式、增效能,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我们建议市政府组织市卫健、财政、发改等部门深入调研,尽快建立健全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偿机制。 建议: (一)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建设政府补助机制。一是建议积极向上争取,对镇、村医疗卫生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划内的大中型医疗设备购置,其经费由中央全部投入或加大中央、省市投入比例,大幅度减少地方配套比例或取消地方配套,特别是县区级配套,减轻县区级财政资金压力。二是在国家未落实专项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建议采取市级补助,县区配套,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解决镇村医疗机构建设资金问题。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二)启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行动。建议市级统筹全市镇村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及时启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行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奠定硬件基础。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和就医环境,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 (三)加快村卫生室公有制建设进度。摸清全市私有行政村卫生室底数,落实建设补助资金,明确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行政村村卫生室房屋公有化,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的硬件条件。 (四)加强基层医疗机机构设施设备配备力度。一是按照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及社区医院建设或区域医医疗中心建设配置相应设备。二是提高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水平。围绕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要求,为村卫生室配备一批信息建设设施设备以及中医药技术设施设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不断完善镇村医疗设施设备的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在卫生服务方面的差距,满足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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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邢敏代表: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您指出的我市镇村医疗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非常客观和实际的,提出的相关建议也很中肯和具有建设性。针对如何支持做好我市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现结合财政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建设政府补助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下,财政部门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是空前的,各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也是逐年加大支持力度,据统计2022年安康市卫生健康财政总支出42.79亿元,同比增长10.03%,占财政总支出的11.57%。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总支出3.28亿元,同比增长16.31%,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7.67%。今年以来市财政继续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与支持,一是2023年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下达中、省各类医疗卫生补助资金50034.34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发展等项目。其中明确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1827.8万元、村医补助2212万元。二是2023年市本级财政已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县镇村医改市级配套资金等列入年初预算,共1233万元。 除此之外,对于各县区平时报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扩建、设备购置等能力提升方面的资金需求,我们也积极向上衔接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0-2022三年间由市财政向省财政厅额外争取用于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综合能力提升建设的补助资金就达1065万元,其中2021年430万元、2022年545万元,逐年上升。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快村卫生室公有制建设进度”的建议 市卫健委于2023年3月初步拟订了《安康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计划通过改扩建、政府新建、购置等方式建设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行政村(社区)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该方案目前已提交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信通过该方案的落地和实施,可为我市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就近就医需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不断推进,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诊疗服务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虽然近几年来各级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各个方面的投入在不断加大,但离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总体发展建设需求,特别是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缺口仍然很大。主要因为近几年受经济下行、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安康财力状况十分紧张,2022年安康财政自给率不足10%,近几年又进入还债高峰期,且“三保”压力巨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对于您提出的“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水平”等建议,无不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 鉴于此种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为我市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保障。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两眼向上盯政策、两脚向外跑项目”的财政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中省相关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努力减轻县区级财政资金压力。二是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及分级诊疗,通过县镇、村镇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弥补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持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特别是在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儿”上。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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