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建议提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成立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07 10:08 作者:
编号 105 办理部门 社保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成立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建议
正文

         

中医药适宜技术是祖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由于其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的有效应用,彰显了中国传统医学的显著魅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十八大以来,先后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强调“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中医药传承创新的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和措施,特别是在《安康市中医药发展规划(20182030年)》中,明确要求“强化市、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建成区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经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分析,我们发现,虽然经过大力宣传,但中医药适宜技术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应用不广泛等问题,特别是在农村、社区等基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基层缺少特色专科人才。国家和省级层面推广的中医临床适宜技术,部分专业性强,视频学习效果不佳,缺少专业医师的规范指导,基层医生往往难以准确掌握。

2.部分项目疗效独特,易于操作,如面瘫后的针灸疗法,早期使用效果尤佳,但由于基层医生缺少实践经验,患者对基层医生的医术缺乏信任,导致项目难以推广。

3.目前推广的适宜技术多为低收费,基层医生的付出较多,收获较少,国家尚无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补偿政策,导致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部分区域患者需求量大,但上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单位培训内容较为单一,不符合群众实际需求,造成学了屠龙技却无龙可杀的现状。

建议:

1.依托安康市中医医院为龙头,设置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提升区域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完善符合规范要求的师资、设施、设备和环境场所,设置符合标准的适宜技术示教和实训场地,以及远程培训示教能力。不断全面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同时,以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为纽带,辐射县、乡、镇、村,定期举办继教班、师资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等统一培训,并充分利用网络培训、接受进修、巡讲指导、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作为补充,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员推广应用适宜技术的技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周期为2年,由市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建设资金,专款用于相关场地建设、设备设施添置和组织培训等;由医保或财政部门对开展的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给予补助,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由卫健部门承担对对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日常监管、督导和考核。形成多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格局,综合发挥政府、市场、民众等多元主体的作用,为服务“健康安康”建设和中医药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回复



尊敬的胡章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市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财政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医药文化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医学术,促进中医学发展,对传统文化保护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门一直以来积极支持我市中医药事业,近年来,市财政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积极争取中省资金,足额保障市级专项资金,2022年争取明确用于支持中医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省资金1335万元,投入市中医医院中省市资金2565.36万元,并将中医研究推广专项资金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大力助推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会议确定的“从2022年起,每年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不低于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药材试验示范站科研、推广和日常运行,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求,2022年已拨付专项资金400万元;联合市卫健委开展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传承方面的人才培养项目,扶持建设一批高层次医药科技人才团队,来壮大中医药产业人才队伍。三是支持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项目)申报专项债券1.5亿元,目前债券资金已全部到账,有效缓解了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市中医医院基本建设滞后的问题,有效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向好发展。四是在2023年会同市卫健委做好《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虽然因客观因素最终未申请成功,但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为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强化中医药事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绩效。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综合评价财政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力度和项目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目前,受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兑现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难,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刚性支出持续增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务艰巨,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转十分艰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财政职能,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支持我市中医药事业更好发展。一是进一步整合相关财政政策,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梳理具体措施任务,并统筹考虑与相关制度和政策的衔接,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整体推进落实。二是有力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加大中省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同时,加强调研,在我市财力充足的情况下,我们将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倾斜力度,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同时,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建立起科学规范、快捷有序、控制有力的支出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12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