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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专项资金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9-07 09:30 作者:
编号 67 办理部门 预算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专项资金的建议
正文

       

宁陕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境内生态资源富集,发展生态经济潜力巨大。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陕南绿色循环发展”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强市”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绿色发展路径,宁陕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奋斗目标,得到省市高度重视和各方鼎力支持,2022年市上已确定支持宁陕县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

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全局性工作,需要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着力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不断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各项工作任务涉及部门多、资金缺口大、政策掣肘多,需要从市级层面予以支持。

建议:

尽快出台《关于支持宁陕县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的意见》;市财政局牵头,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从2023年起每年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宁陕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

回复


廖蔚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专项资金的建议》(第6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被纳入秦岭保护范围,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秦巴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宁陕县的资金倾斜支持,2022年共下达宁陕县上级补助15.30亿元,同比增长25.42%,高于全市平均18.7个百分点,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7.24亿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3.2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57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841万元,同比增长15%;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省级奖补资金2.49亿元,占全市争取资金总量的70.74%),有效支持了宁陕县财政平稳运行。

今后,我们将通过以下途径,继续加大对宁陕县的支持力度:一是努力争取中省对我市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不断加大对宁陕县财力补助力度,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二是积极争取中省在测算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时,考虑我省陕南地区的实际,提高对陕南地区的测算标准,加大补助力度。三是积极帮助宁陕县加强与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在争取或安排中省专项资金时,进一步加大对宁陕县的倾斜扶持,促进宁陕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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