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汉阴县财政局组织召开2024年部门预算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总结了2023年以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精准发力、科学合理、持续安全”的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通过整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报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债务管理等预算管理环节,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优化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减少交叉重复安排。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加强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规模,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规范使用预算科目。
健全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库维护,对实施周期内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实施完毕的项目应及时予以终止,因政策调整或形势变化无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应予取消,及时做好项目清理。按规定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资源配置。加强项目排序管理,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分年支出计划,强化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
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所有预算单位均需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除人员类和公用经费类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编制绩效目标。新增政府专项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报送,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下达,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的依据。调整预算的,应同步报送调整后的绩效目标。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形成预算资金配置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任务和高绩效领域倾斜的机制。
强化预算执行控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国家、省、市、县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年度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新增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统筹部门年初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落实,不得申请追加。未按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及时使用预算资金且无正当理由的,或预计当年因故难以使用的预算资金,将按规定收回县级总预算统筹使用。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将“三公”经费管理等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除涉密部门或涉密事项外,全面开展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预算公开的时限为同级财政批复预算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按照“谁编制、谁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绩效目标、政府采购信息等,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