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培训费 | ||||
建议人 | wt | 发布时间 | 2023-08-21 | ||
留言内容 | 单位内部职工为内部人员授课,单位能否发放培训费?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3-08-28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您好: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17年11月印发的《安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1、第五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实施。2、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有培训主管部门将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3、第八条 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单位内部职工不属于外聘师资,同时为内部人员授课也属于本职工作范围。故单位内部职工为内部人员授课,不属于培训费发放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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