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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08:40 作者:


安康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为了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存在的新情况,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安财农(2022)82号附件.pdf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林业局

          2022年10月10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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