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为了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存在的新情况,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林业局
2022年10月10日